Viele deutsche und europäische Unternehmen sind auf dem chinesischen Markt aktiv…
德国立法者延长了(董事总经理)申请破产义务的中止时间,例如因新冠疫情大流行的影响已经申请财政援助的德国有限责任公司(GmbH)。该义务原先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但现在已从2月1日追溯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但公司董事总经理仍必须遵守《德国公司法》规定的申报亏损的义务。
与申请破产的义务相反,德国公司法规定的亏损通知义务并没有因为新冠病毒大流行而中止。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如果未能履行该义务,不仅可能被认定其应对由此造成的损失负责,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